?;吠\噲?/a>,?;愤\輸管理條例,第一章 ,總則 ,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,保障人民生命、財產安全,保護環境,依據《安全生產法》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 例》)等有關法律、法規,制定本辦法。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、儲存、使用、經營、運輸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及其監督管理活動,適用本辦法。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危險化學品,包括爆炸品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、易燃液體、易燃固體、自燃物品及遇濕易燃物品、氧化劑、有機過氧化物、有毒品、腐蝕品等。